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文章

没有不治之证 难见治病专药

文章标题: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来源:清阳客栈     作者:干祖望(南京中医学院)

       

       原载于《辽宁中医杂志》1994年1月第1期
        “见血不治血”、“见痰不治痰”这是中医在辨证论治下常见的治则。如果止血而用止血药、消痰而用化痰药,谈不上中医有上工与下工之分。
       可现在许多中成药,多是以治疗某病的特效药姿态出现在你面前。这特效药、那特效药,日见其多。李时珍(1518~1593年)笔下的“京师售一粒金丹云,通治百病”(见《本草纲目•阿芙蓉•发明》),可能李氏见到这等情况,引为奇异而特地奋笔一书于《本草纲目》中。如其李氏推迟四百多年而步入红尘,则这种情况已多得触目皆是,可谓“见多不怪”,李氏也不会再多费这些筹墨了。
       有人问我“中医是否现在已由治‘证’而嬗变为治‘病’”?这个咨询的回答,十分难言。如其引用徐灵胎(1693~1771年)评孙思邈(541~682年)的处理疾病是“有一病而立数方,亦有一方而治数病”(见《医学源流论•千金方外台论》),则这是不可能的。
       吴鞠通(1736-1820年)也谓:“无不偏之药,则无统治之方”。而且此言置在《温病条辨•万物各有偏胜论》中第一句,接下去续谓:“某方统治四时不正之气,甚至有兼治内伤产妇者,皆不通之论也”。吴氏斯言,表面上似乎反对一方统治多病而赞成专病专药.但细细分析凿磨,仍然是主张辨证论治反对见病投药。
       为了阐明吴氏之言,可以用张山雷(1873~1934)的话作为补充。张氏在《疡科纲要》中言:“凡是一病,虽曰自有对病应验之药,然同此一病而温凉寒热、虚实轻重,始传末传,亦复各各不同,已无予定一方.可以通治之理。……须知见证治证,随宜加减,纯是一片灵机”(见“治疡药剂•总论”)可见还是不赞成治“病”而强调治“证”的。
       现在我们不必引经据典地运用大道理,只需用外行人水平来以事论事,一个心动过速和一个心动过缓同样是心脏病,能否用同一种药来治疗?一个甲亢和一个缺碘同样是甲状腺病,用同一种药有效吗?一个胃酸过多和一个缺乏胃酸同是胃病患者,一种特效药能否都可生效。
       毕竟有没有特效的专用药?那末请体会一下宋•科学家沈括的话,谓:“医之为术,苟非得之放心而持书以为用者,未见能臻其妙”(见《梦溪笔谈》18卷)。为什么?因为书是呆的、死的。
       如其凭一张说明书甚至广告而求得的药,可以真正达到你要求的话,则明末清初人李中梓(1588~1655年)说的:“知常达变,能神能明,知者谓之智园”(见《医宗必谈•行方智园心小胆大论》)和喻嘉言(1585~1682年)说的:“治病不明伐气盛衰,人气虚实而释邪攻正,实实虚虚,医之罪也”(见《医门法律•申明内经法律》)的话,全属废话!

       

经典中医古籍

中药学教材(附图片)

穴位数据库(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