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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是我国较大而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全国共有人口7383622人,居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数第4位。主要聚居于贵州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毕节、铜仁、安顺、遵义等地区,贵阳、六盘水等市。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步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等。湖北的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的黔江、秀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广西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及隆林、龙胜、防城等各族自治县。海南的保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云南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
据历史文献记载和民俗资料综合表明,苗族来源于黄帝时的“九黎”,尧、舜、禹时的“三苗”,而商、周时的“荆蛮”则是三苗的遗裔,与苗族有着同源关系,并包括有苗族先民。
由于苗族的历史悠久,分布面广,迁徙性大,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苗族的认识不同,或以不同的文字记音,因而对苗族族名的称谓,也有所不同。尧、舜时期,三苗中的驩兜部落被赶到南方,这部份苗族先民被称为“南蛮”;到商、周时期,仍沿用“苗”的族称,但对“南蛮”中最强盛的部分,则专称“荆蛮”。周人除以“荆蛮”称呼建立了国家的楚人外,对一般的苗族先民则称以“髳”、“髦”等“苗”的同音字记录。汉代以后,大部分苗族聚居在今湘、鄂、川、黔毗邻地区的武陵郡,在这个地区沉江流程最长,流域面积最广,他们与居住这一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统称为“武陵蛮”。因沅江有五条最大的支流,所以从东汉起又将“武陵蛮”称为“五溪蛮”。唐、宋及其以后时期,苗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繁盛,在祖国的南方再度显示出自己的重要影响,引起了唐、宋及其以后元、明、清历代王朝的注目,于是“苗”遂从若干少数民族混称的“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民族的族称出现于文献之中。由于“苗”的名称历史悠久,尽人皆知,且为苗族人民普遍接受,故1949年以后根据苗族人民自愿,将族名统称为苗族。
苗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由于长期分散分布面广,经过长期的演度,语言差异很大。根据各地语音、词汇、语法的异同进行区分,有湘西、黔东、川黔滇三大方言,在三大方言中,又有若干土语。
苗族多数居住在山区,多聚族而居。住房形式各地不一,有平房、楼房、瓦房、草房以及近年出现的砖房。生活习俗差异较大。服饰就有多种,以女装式样最多,达130多种,主要表现在衣裙的长短,色泽的多寡、花饰风格的部位的不同,银饰和发髻的多样等方面。饮食中主食以大米、玉米、麦子、高梁、荞子、薯类等为主,副食品是豆类、瓜类、蔬菜及作为佐料的辣椒、葱、蒜等,尤喜用辣椒,还食用家畜、家禽和鱼。副食品有多种加工方法,如坛腌酸菜,熏制腊肉、香肠和干鱼、制作豆腐等。酿制米酒很普遍,在节日喜庆和客人来访之时或劳动之后喜爱饮酒。
苗族的大小节日较多,日期都用夏历,近代以来,绝大多数苗族都过春节,而不再过苗年了。过春节时,除准备丰富的食品外,还要杀鸡祭祖,“守岁”,“开财门”,敬“年神”,从初一到十五都要休息。在此期间,要举行传统的娱乐活动。这种活动,在贵州中西部及川南、云南等地汉译称为“踩花山”、“跳场”、“跳年”、“跳月”等,黔东南称为“跳芦笙”,“跳秧堂”。广西融水称为“踩堂”。有些地方跳花的时令也不一走在春节举行,另有三月三的清明歌会,三至六月的捕鱼节,四月八的集会,以及吃新节、赶秋、九月芦笙会、龙船节等节日活动。
近年来,苗族的许多节日活动、风俗习惯、服饰、居住、婚姻、家庭、饮食、文化艺术、工艺美术等等正受到国内外众多人士的关注,有的己成为本地区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