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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打假治劣净化医药环境
作者:侯凤霞 李卫国 陈秀珍

《时珍国医国药》 2005年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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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打假
        关键词:药品监督管理;打假治劣
        自《药品管理法》实施以来,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完善,依法管药已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十几年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等各项法规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药品监督管理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药品这个特殊商品参与了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药品又是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维护身体健康不可缺少的特殊商品。常言道:“是药三分毒”。药品有两重性,既有治病作用,又有毒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可假药、劣药更是坑人害人,有的甚至使用置人于死地的有毒物质冒充药品。打击假劣药品,就是为了铲除害人的“至上毒药”、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加强药品打假治劣工作是整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经济状况还不够发达,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尤其处在市场主体的个别企业法制意识淡薄,甚至以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导致市场假劣商品横行,经营正品不如经营伪品。于是以假乱真的假劣药品也盛极市场,药品市场的混乱不堪已到了必须整顿的地步。近几年来,中国的假药危害已向世界蔓延,造成的后果非常可怕。例如:1996年海地有89名儿童服用了中国产的退烧糖浆后死亡,这种糖浆并不含有效的药物成分,而是含有某防冻剂中的成分。再如:在美国的俄亥俄州警方截获了36万片中国生产的万艾可。因而药品打假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为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特殊需要,我国偏僻农村地区,环境艰苦、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给我们的药品监管工作增添了新的考验,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是药品打假治劣的重点所在。基本情况如下: 1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药品相关的专业知识,不能识别真、假药品,致使药品商贩乘虚而入,对上门推销价格便宜的药品,既使无购货凭证的“三无”的药品,也购买使用,不经意中为假劣药品提供了滋生的土壤。2部分无许可证、注册证的过期失效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无菌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采血器等器械仍在个别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流通使用,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的危险。3个别医药企业因转换经营机制,使长期积累的过期失效药品和医疗器械,未能及时得到销毁,也存在着隐患。4过去偏僻农村是缺医少药,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缺少的是具有药学知识的专业人才,乡村医生对假劣药品的警觉意识和识别能力很差,有的对假劣药品放任自流,甚至误导患者购买假劣药品,赚昧心钱。5个别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以药养医”名意是“诊所”“卫生室”,实则是“药店”。药局药柜中陈列的药品品种、数量多于药品零售药店。行医是假,卖药是真。近年来农村已成为假劣药品的“集散地”,不法分子将过去无效期的药品投向这里,严重影响着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2004年我辖区内县、乡等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诊所,村卫生室等查出无有效期的药品达300多批次,市区内的无有效期的药品只有10余批次。而且这些也来自个体诊所。这就意味着对农村医疗卫生网点药品,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对无政府主义盲目在药品市场自由竞争者,应严厉打击。决不能姑息。笔者认为,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应十分重视和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依法管药,规范医药市场,完善监督机制。目前打击假劣药品,尽管存在着点多,面广和药品监督部门装备条件差等实际困难,但药品打假是药监部门的神圣职责,更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打击假劣药品除了加大监管力度外,还应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工具,对制假、售假所造成的危害和如何识别假劣药品等专业常识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社会性的药品监督强势氛围,人人都能识别假劣药品,不给制假售假者留有丝毫的可乘之机。总之,不断加强药品打假治劣工作,坚持“管好药为人民”的宗旨,就能维护好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繁荣发展。
        (辽宁锦州市药品检验所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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