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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金陵本)
第十二卷 草部(一)
明 · 李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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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时珍曰∶天造地化而草木生焉。刚交于柔而成根,柔交于刚而成枝干。叶萼属阳,华实属阴。由是草中有木,木中有草。得气之粹者为良,得气之戾者为毒。故有五形焉(金、木、水、火、土),五气焉(香、臭、臊、腥、膻),五色焉(青、赤、黄、白、黑),五味焉(酸、苦、甘、辛、咸),五性焉(寒、热、温、凉、平),五用焉(升、降、浮、沉、中)。炎农尝而辨之,轩岐述而着之,汉、魏、唐、宋明贤良医代有增益。但三品虽存,淄渑交混,诸条重出,泾渭不分。苟不察其精微,审其善恶,其何以权七方、衡十剂而寄死生耶?于是剪繁去复,绳缪补遗,析族区类,振纲分目。除谷、菜外,凡得草属之可供医药者六百一十一种,分为十类∶曰山,曰芳,曰隰,曰毒,曰蔓,曰水,曰石,曰苔,曰杂,曰有名未用。(旧本草部上、中、下三品,共四百四十七种。今并入三十一种,移二十三种入菜部,三种入谷部,四种入果部,二种入木部。自木部移并一十四种,蔓草二十九种,菜部移并一十三种,果部移并四种,外类有名未用共二百四十七种)《神农本草经》一百六十二种(梁陶弘景注)《名医别录》一百三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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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目录

简介
《本草纲目》原序
《本草纲目》疏
《本草纲目》凡例
第一卷 序例上
第二卷 序例下
第三卷 百病主治药(一)
第四卷 百病主治药(二)
第五卷 水部
第六卷 火部
第七卷 土部
第八卷 金石部
第九卷 石部(一)
第十卷 石部(二)
第十一卷 石部(三)
第十二卷 草部(一)
第十三卷 草部(二)
第十四卷 草部(三)
第十五卷 草部(四)
第十六卷 草部(五)
第十七卷 草部(六)
第十八卷 草部(七)
第十九卷 草部(八)
第二十卷 草部(九)
第二十一卷 草部(十)
第二十二卷 谷部(一)
第二十三卷 谷部(二)
第二十四卷 谷部(三)
第二十五卷 谷部(四)
第二十六卷 菜部(一)
第二十七卷 菜部(二)
第二十八卷 菜部(三)
第二十九卷 果部(一)
第三十卷 果部(二)
第三十一卷 果部(三)
第三十二卷 果部(四)
第三十三卷 果部(五)
第三十四卷 木部(一)
第三十五卷 木部(二)
第三十六卷 木部(三)
第三十七卷 木部(四)
第三十八卷 服器部
第三十九卷 虫部(一)
第四十卷 虫部(二)
第四十一卷 虫部(三)
第四十二卷 虫部(四)
第四十三卷 鳞部(一)
第四十四卷 鳞部(二)
第四十五卷 介部(一)
第四十六卷 介部(二)
第四十七卷 禽部(一)
第四十八卷 禽部(二)
第四十九卷 禽部(三)
第五十卷 兽部(一)
第五十一卷 兽部(二)
第五十二卷 人部
附 本草纲目别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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