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经中品)
尸录贞五年,禹有海犯盗禁,罪罗浮,入至十三岭,巨竹百,围二一尺,二十九,长二丈,海户因破之为筏,后献于刺史李复陆可为图而记之。观其节候,则策数刻,定无盈亏。
青白之交曰茹,可称部署之少阳分形层之层,胁所□。
通中有节,界节似经,顾如环无端者奇之,八偶之十二可默会矣。
合天之文并合地之理矣,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天地之阴阳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每见种竹人,三岁者尽删之,并锄前根之老夙者,此唯更历六期之半
【气味】苦平,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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