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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
禽部第四十七卷 禽之一   鸡
明 · 李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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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
       【释名】 鸹(《尔雅》)、麋鸹时珍曰∶按罗愿云∶ 麋,其色苍,如麋也。鸹鹿,其声也。关西呼曰鸹鹿,山东呼曰鸹(讹为错落),南人呼为 鸡,江人呼为麦鸡。
       【集解】颖曰∶ 鸡状如鹤大,而顶无丹,两颊红。
       时珍曰∶ ,水鸟也,食于田泽洲渚之间。大如鹤,青苍色,亦有灰色者。长颈高脚,群飞,可以候霜。或以为即古之 ,其皮可为裘,与凤同肉 【气味】甘,温,无毒。
       【主治】杀虫,解蛊毒(汪颖)。
       【发明】时珍曰∶ ,古人多食之。故宋玉《小招》云∶鹄酸KT 凫煎鸿 。景差《大招》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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