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经》上品)
【释名】石 (《别录》)、金钗(《纲目》)、禁生(《别录》)、林兰(《本经》)、杜兰( 时珍曰∶石斛名义未详。其茎状如金钗之股,故古有金钗石斛之称。今蜀人栽之,呼为金钗花。盛弘之《荆州记》云∶耒阳龙石山多石斛,精好如金钗,是矣。林兰、杜兰,与木部木兰同名,恐误。
【集解】《别录》曰∶石斛生六安山谷水旁石上。七月、八月采茎,阴干。
弘景曰∶今用石斛,出始兴。生石上,细实,以桑灰汤沃之,色如金,形如蚱蜢髀者佳。
近道亦有,次于宣城者。其生栎木上者,名木斛。其茎至虚,长大而色浅。不入丸散,惟可为酒渍煮之用。俗方最以补虚,疗脚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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