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三个月以内,胎儿未成形而殒堕者,称为“堕胎”;妊娠三个月以上,七月以下,胎儿已成形而殒堕者,称为“小产”。本病与现代医学的“不可避免流产”相符。
【病因病机提要】
本病多由胎漏、胎动不安发展而来,亦有直接堕胎,小产者。由于母体素虚,或禀赋不足,或妊娠后房事不节,劳伤肾精,以致肾气亏欠,胎不成实;或孕妇脾胃素虚,化源不足,气虚血少。气虚不摄,血虚失养,以致冲任虚损,胎元不固;或肝郁化热,以致血热阴虚,热迫血行,胎元受损;或起居不慎,劳力过度,或跌气血逆乱,冲任不固,胎元受损,发而为病。总之,本病的病因病机与胎漏,胎动不安基本相似,不过程度轻重不同而已。
【辩证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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