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灵枢》卷四第十七《脉度篇》。自“肺气通于鼻”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甲乙经》卷一第四。自“五脏气心主噫”至“肾主骨”,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气篇》。自“黄帝问”至“实而不满”,见《素问》卷三第十一《阴阳别论》。自“脑髓骨脉胆”至“实而不满”,见《甲乙经》卷一第三。自“问曰:太阴阳明”至“下先受之”,见《素问》卷八第二十九《太阴阳明论篇》,又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上篇。自“问曰:见真脏”至“帝曰:善”,见《素问》卷六第十九《玉机真脏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四第一上篇。自“问曰:脾病而四肢不用”至末,见《素问•太阴阳明论》,又见《甲乙经》卷九第六。又按:《素问•玉机真脏论》新校正云:“详自黄帝问至帝曰善一段,全元起本在第四卷《太阴阳明表里篇》中,王冰移于此。”据此,则《太素》与全元起本同,惜全本已亡,无从查究耳。
五脏常内阅于上,在七窍。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