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四第十四《汤液醪醴论篇》。
黄帝问岐伯曰:法病之始生也,极微极精,必先舍于皮肤。今良工皆称曰病成,名曰逆,则针石不能治也,良药不能及也,今良工皆持法守其数。亲戚兄弟远近,音声日闻于耳,五色日见于目,而病不愈者,亦可谓不蚤乎?
精,谓有而不虚也。但有病在皮肤,微小精实不虚,若不疗者,定成大病,故良工称为病成。以其病者精志眷慕于亲戚,耳目玩乐于声色,日久病成,不可疗也,由其不破于脆①微也。
平按:《素问》“法病”作“夫病”;“必先舍”作“必先入结”;“持法”作“得其法”;“可谓”作“何暇”,新校正云:“按:别本暇作谓。”注“有而不虚”,原钞作“有而虚不”,原校作“不虚”。“精实不虚”,“虚”字袁刻误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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