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此篇萧氏未见,本次以仁和寺本为底本,参校盛文堂本补入。此篇见于《灵枢•官针第七》,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脏输也。
取五脏经荥输之输,故曰输刺。
编者按:“以”字,《灵枢》作“曰”,《甲乙经》亦作“以”。“荥”,盛文堂本作“荣”。注“之”字,仁和寺本残,今据盛文堂本补。
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输也。
足三阳从头至足,故足三阳头之有病,取足之阳腑经之输,故曰远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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