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义
《至真要大论》曰: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少阳之胜,呕酸善饥。
辩证(共五条)
吐酸一证,在河间言其为热,在东垣言其为寒,夫理有一定,奚容谬异若此,岂理因二子可以易乎,必二子于理有一悖耳。此余之不能无言者,乃以东垣为是,而以河间为非也。
何以见之?盖河间之说,实本《内经》,经曰: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故河间《病机》悉训为火,而甚以主寒者为非。不知《内经》此论,乃以运气所属概言病应,非以呕吐注泻皆为内热病也。如果言热,则何以又曰:寒气客于肠胃,厥逆上出,故痛而呕也。又曰:太阳之复,心胃生寒,胸中不和,唾出清水,及为哕噫。此言呕吐之有寒也,岂皆热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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