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之法,古人言之不少,而余谓其若未尽善者,盖亦有疑而云然。谨并列而辩之,亦以备达者之裁正。
《广嗣诀》云:三十时辰两日半,二十八九君须算,落红满地是佳期,金水过时徒霍乱,霍乱之时枉费功,树头树底觅残红,但解开花能结子,何愁丹桂不成丛。按:此言妇人经期方止,其时子宫正开,便是布种之时,过此佳期,则子宫闭而不受胎矣。然有十日半月及二十日之后受胎者,又何为其然也。又一哲妇曰:若根据此说,则凡有不端者,便于后半月为之,自可无他虑矣。善哉言也,此言果可信否?一、《道藏经》曰:妇人月信止后一日、三日、五日合者,干道成男;二日、四日、六日合者,坤道成女。按:此以单数属阳,故成男;偶数属阴,故成女。果若然,则谁不知之,得子何难也?总未必然。
《褚氏遗书》云:男女之合,二情交畅。若阴血先至,阳精后冲,血开裹精,精入为骨而男形成矣;阳精先至,阴血后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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