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大意已见刺要论篇中,而此更以刺齐名篇者,齐者一也,刺有一定之则,不可过,不可不及,盖专论刺法之准则也。
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谓皮肉筋脉骨之分位也。)
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
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按:新校正云:“详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下文则诫其太深也。”)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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