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 处《证类本草》:细辛,若末,不可过半钱匕,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
《本草纲目》:细辛……若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虽死无伤。
《本草备要》:细辛不可过一钱,多则气不通,闷绝而死。
《本草别说》:细辛若末,不可过半钱匕,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
《得配本草》:细辛“其性极辛烈,气血两虚者,但用一二分亦能见效,多则三四分而止,如用至七、八分以及一钱,真气散,虚气上壅,一时闷绝。”张隐庵驳斥之言:“宋元陈承谓细辛单用不过一钱,多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而不知辛香之药,岂能闭气,上品无毒之药,何不多用,方书之言,此类者不少,医者不详察而遵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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