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的药理,是以性味、归经为理论基础的。任何一味药物,皆有其性味之偏,即有其利,亦有其弊,必须明察,然后通过适当的配伍,用其利而制其弊。
赵氏以附子为例,论述了这个问题。附子辛温大热,气雄不守,通行十二经,《本经》将其置于大毒之列。功在回阳救逆,弊在动火耗阴,用之失当,致祸甚速。故李时珍云:“乌附毒药,非危病不用。”昔遇一医,自诩善用烈药,以毒攻毒,可起他人束手之沉疴,邀功逐利,哗众取宠,浪用附子、蜈蚣等大毒之品,动辄附子数两,蜈蚣数十条,终因致死人而身陷缧绁。
附子所含乌头毒素,在人全中排泄很快,然过量,误服所致的中毒症状,却能持续数年之久。一人患痹症,屡用附子,停药后出现唇舌麻木,三年不愈,与服黄连、甘草、黑豆小方数剂而消失。
附子正确施用于阳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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