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清热药为主组成,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治疗里热证的方剂,统称清热剂。本类方剂是根据《素问·至真要大论》“热者寒之”、“温者清之”的理论立法,属于“八法”中的“清法”。
温、热、火三者异名同性,温盛为热,热极为火,其区别只是程度不同。
里热证的成因不外内生与外感两端。外感六淫,皆可入里化热;五志过极,脏腑偏胜,亦可化火;内伤久病,阴液耗损,虚热乃生。
治疗里热证应在清法的指导下辨证使用清热剂。因里热有在气分、血分、脏腑等的区别,有实热、虚热之分,有轻重缓急之殊,因此本章方剂按治法相应分为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清热解毒、清脏腑热、清虚热等五类。
清热剂的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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