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能引起腹泻,或润滑大肠,促进排便的药物,称为泻下药。
本类药为沉降之品,主归大肠经。主要具有泻下通便作用,以排除胃肠积滞和燥屎等,正如《素问·灵兰秘典论》所云:“大肠者,传导之官,变化出焉。”或有清热泻火,使实热壅滞之邪通过泻下而清解,起到“上病治下”、“釜底抽薪”的作用;或有逐水退肿,使水湿停饮随大小便排除,达到祛除停饮,消退水肿的目的。部分药还兼有解毒,活血祛瘀等作用。
泻下药主要适用于大便秘结,胃肠积滞,实热内结及水肿停饮等里实证。部分药还可用于疮痈肿毒及瘀血证。
使用泻下药应根据里实证的兼证及病人的体质,进行适当配伍。里实兼表邪者,当先解表后攻里,必要时可与解表药同用,表里双解,以免表邪内陷;里实而正虚者,应与补益药同用,攻补兼施,使攻邪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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