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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门事亲》的编撰与构成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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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张子和《儒门事亲》十五卷,是明初形成的格局。金元之际它是由《儒门事亲》、《三法六门》、《十形三疗》、《治病百法》等十个篇目组成。除《三消论》为刘河间遗著,个别篇目中吸收了少量当时流行的医学基础文献外,其学术创论均源于子和,麻知几、常仲明、栾企则参与了编集润饰。本文条分缕析了全书的编撰构成情况,大致确定了各篇目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了写作成篇的先后时限,澄清了一些悬而未决的疑问。使我们可以从另一侧面清楚地窥及张子和学术思想发展的脉络。
       有学者认为,《儒门事亲》写于1210~1228年,即金•卫绍王大安二年至金•哀宗正大五年之间的十多年内。[1]笔者认为,该书从初稿到由麻知几润饰总成,当在子和50~70岁左右的20年间,这是一个医家学验均丰,创论成熟的时期。子和逝世前,全书大部分内容及构架已由子和在麻知几及门人常仲明、栾企等协助下大致完成。其中医论三十篇也由麻知几润色定稿毕,但尚未正式刊行。元•刘祁《归潜志》说:“将行于世,会子和、知几相继死”。子和逝世于 1228年,知几殁于1232年,前后仅距4年。《归潜志》仅提及“有六门三法之目”,并未统一在《儒门事亲》书名之下,说明金末元初仍是多目分刻。纵览全书,可知非一气呵成之作。了解它的构成并研究其编撰情况,对全面认识张子和学术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极有意义。现按十五卷之次序,依丛书本篇题简述。
       《儒门事亲
       《儒门事亲》原为前三卷医论三十篇之篇题,自十四卷本始,方作为全书之名。医论三十篇集中表达了张子和的主要学术思想,著名的汗吐下三法及攻邪理论均倡说于此。对其编撰,目前存有疑义的是后三篇,较多学者倾向非子和所作,但未提出有力的文字资料来证明,笔者对此略析于下。
       《虫慝之生湿热为主诀》:此篇文末有“■上张子政用此法下虫数百”[2],被一些学者标点为“■上张子,政用此法,下虫数百”,认为若为子和所著,文中不当自称,故非子和手笔,作者当另有其人。[1]笔者以为,“张子政”应是一完整姓名,不应腰斩断句,否则“政用此法”是何语义?笔者曾考证张子正是子和之兄,[3]且张氏兄弟其父业医,幼承庭训,子正当亦知医。“■上”之地望,并非子和一人专有。子和辞太医回陈州,写作《儒门事亲》时已60余岁,卷十五• 二记“近与子正话及,方得其传”,证实张子政亦在此地。不能因为其运用了子和的杀虫方法,被记入此文,反而连此文的著作权也归于他人。
       《补论》:本文第一段文字,除可证《补论》非子和所著外,亦提供了确定作者的一点信息,现照录于下:“予幼岁留心于医,而未尝见其达者。祯佑间,自沃来河之南,至顿丘而从游张君仲杰之县舍,得遇太医张子和先生,诲仲杰以医而及于游公君宝暨不肖,猗欤大哉。”此自称“不肖”者即是本文作者,虽其姓氏犹阙,结合有关文献,可以认为这是记录张、麻二人初次相逢的一条宝贵资料。
       据文献记载,麻氏少年时曾患恶疾,从道士学服气之法数年而愈,[4]自幼即对医药发生兴趣。史称麻氏“南渡,寓居郾蔡间”,[5]正是子和侨居地域。公元 1213年,即蒙古成吉思汗八年,元兵入紫荆关(河北易县西北),破金军于五回岭,进拔涿、易二州。10月进逼金中都,次年金宣宗求和,并于1214年5 月迁都南京(即汴京),金史将此次迁都称为“南渡”。证实麻知几于祯佑二年或三年,由河北沃州来到黄河以南,时年40岁,正与《补论》所言合。
       《水解》:此篇医论已被多数学者认定非子和所作,一般认为出自麻知几,因篇末有“乃知子和之于医,触一事一物皆成治法……后之用水者,当以子和之言为制”,若是子和原著,必不当自称姓字如此论述;李时珍《本草纲目》引录此文时径题“麻知几水解云”[6];《归潜志》与金人张颐斋均明确指出:“医论三十篇为子和发大义,知几饰为文。”既非子和所撰,则必为知几所为。
       细读《水解》,此文以第一人称“余”、“予”叙事,若为麻知几所作,则文中“九畴闻之曰:精乎哉论也”,不仅自呼姓字,尚有自我吹嘘之嫌,口气既不相协,也不符行文惯例,可知文中“余”、“予”与“九畴”当不是同一人。《本草纲目》卷五“井泉水”条所引“麻知几水解云”,基本包括了《水解》全篇内容,但有多处文字不一,改易删动达五、六处。并把“九畴闻之曰:精乎哉论也……”以下84字全部删除,而易为“此正与《灵枢经》治不瞑半夏汤同意味”。这些改动与历代刊刻本都大相异趣。《本草纲目•水部•逆流水•发明》条下,又有“张从政曰:昔有小便闭者,众工不能治,令取长川急流之水煎前药,一饮立溲,则水可不择乎”一句,又将此语归于张子和,二者自相抵牾。可证李时珍之说是在改动原文的基础上得到的,失于严谨,不足为据。澄清作者的关键在于应把混入正文的注文分离出来,“乃知子和之于医……当以子和之言为例”等语,不应是子和原文,否则同麻氏谈自己的论述“精乎哉论也”一样,犯自炫的逻辑错误。子和所作《水解》,从“余昔访灵台太史”起,至“取前药而沸之,一饮立溲”止,加上最后一句“余于是作水解”是原本全文。而篇末“九畴闻之曰:精乎哉论也,……当以子和之言为例”一段计99字,是麻知几于《水解》之后的评注,被人误植入正文,致使文字清丽、医理深邃的《水解》著者不明,文理不顺,实为憾事。故《水解》作者当为张子和。
       《治病百法》与《治法杂论》
       《治病百法》二卷,即现通行本卷四、五;《治法杂论》一卷,即现通行本卷十一。二者内容大致相类,故一并讨论其构成并稍作对比分析。
       《治病百法》列内、外、妇、儿、五官、皮肤诸病证治100条,故名《治病百法》。《治法杂论》按诸病、妇、儿三大类,分别以风、寒、火、内伤、外伤等门排列,计15门,103个自然段。每门列条分段论治诸病,论述的文字内容与《治病百法》基本相似。二者从体例上来判剖,《治病百法》已经过整理加工及精心编次,而《治法杂论》则除其较“杂”外,类似原始稿本,文体较质朴。
       从互不载录内容分析,《治法杂论》所未录者,大都是《治病百法》新增写,而《治病百法》所不录者,大都是因内容重复或庞杂,或与体例不符而致。可见《治病百法》是在《治法杂论》的基础上,经过仔细地删繁就简,增补选萃,重新编次整理而成的二次文献。它的成书晚于《治法杂论》,当在子和晚年。也从另一角度证实,《儒门事亲》一书,先有各个单独的卷目篇题,然后逐渐演化为丛书,否则一部完整的著作,是不可能出现《治病百法》与《治法杂论》这样内容大致相近的卷项并存于一书之中的现象。
       《十形三疗》
       《十形三疗》为现通行本第六、七、八三卷,共收病症139种,录病案162例,实际上是一帙医案集录。这些医案绝大部分是记录子和运用攻邪三法的临床治验,还附录了少量子和友人麻知几、赵君玉及门人常德、栾企依子和治法施用的案例。
       《十形三疗》中,凡涉及子和处,均以其号“戴人”称之,故可排除为子和亲撰;涉及麻知几时,亦称为“麻先生”,亦不可能是麻氏所为。它的编撰者,从《十形三疗》中可以找到一些证据。“滑泄干呕”案记录了麻知几之妻七月病滑泄,本医案记录者先予诊治:“余欲泻其火,脏腑已滑数日矣,欲以温剂止利,又奈上焦已热,实不得其法。”时值子和在诸葛寺避暑,急派人请归诊。作者“因检刘河间方,惟益元散正对此证,……以青黛薄荷末调二升,置之枕右,使作数次服之”。服后症减,“及戴人至,余告之已解。戴人曰:益元固宜,此是少阳证也,能使人寒热偏剧,……何不以黄连解毒汤服之。……便以当归、芍药,以解毒汤中数味,服之大瘥矣。”细玩此案,作者的身份及对子和的态度,明显是执弟子之礼。常、栾二人先后为子和门人,至其晚年仍追随左右,仲明随子和时间较早,医事熟练,且于1217年已整理刊出《张子和伤寒医镜》,虽以门人自居,实则似友,故李濂《医史》将其与知几并论:“麻知几、常仲明辈”。栾氏从子和学医较晚,医理生疏,《杂记九门》中直书“门人栾景先”,实则为徒。此案中“余”是常仲明的可能性较大。
       至于编撰时限,大致可以定在子和辞太医至逝世这一段时间,《十形三疗》所录医案大部是此前后的治验。此外,还可以找出一些佐证:其一,《十形三疗》中屡次运用舟车丸、浚川散攻下,前方运用51例次,后方运用22例次,为诸下剂之冠。但此二方《治病百法》、《三法六门方》均不见载录,说明此卷成书偏晚,与《儒门事亲》其他部分有相当时间距离。其二,“目赤”案中纪年“戌子”当在1228年,子和是年逝去,可证当在子和逝世后方整理完稿。其三,此卷医案中子和自治案“感风寒”云:“戴人时年六十一”,所指地名,均为■水附近,县邑亦在陈州周围,与张氏晚年侨居地相符。由此可知《十形三疗》定稿既晚于《治病百法》、《治法杂论》、《三法六门方》,也晚于由麻知几饰润定稿的《儒门事亲》。其汇稿的大致时限约在栾景先从子和学医到子和逝世的十余年内,成书则可能在子和、知几相继逝世之后。
       《杂记九门》
       《杂记九门》即现通行本卷九,卷首有“杂记九门”的题头,为原丛书本所遗留下的痕迹。此卷文笔称谓与《十形三疗》相类,当是常、栾等人记录子和医论医事之汇编,为医话体例的雏形,是祖国医学现存较早的医话。
       《医方类聚》所录《杂记九门》还包括了《撮要图》全部内容与《治法心要》中除“扁华生死要诀”、“百病生死要诀”(此二诀《医方类聚》归于《治病百法》)的全部内容。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些编撰信息:其一,此两种著作原可能自成一帙,曾单独刊行,《医方类聚》收录时仅以《杂记九门》为篇题。《心印绀珠经》所言张氏著作有《三复指迷》一帙,而诸家不载,或即指此。其二,据《医方类聚》体例,辑录者对所录医著重新进行过编排,如《三消论》掺属于《杂记九门》,但《三消论》的方论部分则列入《十形三疗》;原属《杂记九门》“当禁不禁”中“阳夏韩氏”案,又被编入《十形三疗》。这些变动,也可作为本卷曾被整编的证据。
       《撮要图》
       《撮要图》即现通行本卷十。历代刊本内容虽无大变动,但其面貌却发生了变易。据《医方类聚》所引录,原书有六种表格,计为:《难素撮要究治识病用药图》、《天地六位脏象图》、《撮要图》、《六门病证药方图》、《五泄图》、《金匮十全之法图》。另附《金匮十全五泄法后论》一篇,此论末有“以上之图校改为篇法”一句,《医方类聚》则无,当为明初时刊刻改易者附注。明代刊刻时据当时的阅读习惯,将图改易为文字篇法,这一改动虽方便了阅读,但在由图改文过程中,不仅造成舛错及误排,还失却了图表的原来韵意。现逐图予以介绍。
       《难素撮要究治识病用药图》与《天地六位脏象图》:就图表形式而言,现通行本仅保留了此二图。据《三消论》锦溪野老跋说,麻知几“于卷首增写六位脏象图”,在《天地六位脏象图》表上眉,加有“此论原无,此图添之”,是麻氏所增写,附于论前无疑。《医方类聚》认为此二图非河间所撰,故将二图同归于《杂记九门》;明初在刊刻时,因与《三消论》文例不一,而将二图归之于全系图表的《撮要图》中,成为卷十的内容之一。明刻本把《撮要图》等后四图改为篇法时,未改此二图,也说明二图原不在《撮要图》卷的范围内。考《天地六位脏象图》的格式与内容,与张元素《医学启源》上卷首篇之图相同,仅少“此论原无此图添之” 及个别字的差异。从《金史》及《医学启源》元刻本兰泉老人张吉甫序中可知,《医学启源》为元素课徒而撰。张元素与刘完素同时而早于子和,但此书由元素弟子李杲刊出,李杲则晚于子和。可见此图元素不可能抄自麻知几,因元素作此书的时限早于知几;但亦非知几抄自《医学启源》,因其时《医学启源》尚未刊行。既非元素、亦非知几所创,而是作为医学启蒙的通行资料,已流行于宋金之际,先为张元素辑入《医学启源》,又被麻知几增写于《三消论》之首。
       《撮要图》:此图内容即通行本卷十“外有风寒暑湿”起,至“小指不用,为此诸病”止的一段。它与前二图一样,是流行于宋、金之际的医学启蒙教材。因这些内容简约扼要,又为学习中医必修的基本常识,构成图表既直观又利于记诵理解,故名《撮要图》。
       《六门病证药方图》:此图内容即通行本卷十“风治法”起,至“但攻里用寒药”止。其与《医方类聚》所录图表相比,脱漏较多。此图按门选方,有利于启蒙诵记,选方出自《三法六门》,从学术归属分析,应是子和设计。
       《五泄图》、《金匮十全之法图》:此二图原是图表,故其内容较简略,分列五泄传变为十五种泄泻及变证的简要病机、治法、方药。
       《金匮十全五泄法后论》:本论是前二图的文字解说部分,主要包括五泄的病机及传变、辨证及治疗原则。张氏结合《难经》五泄理论,认为消化系疾病主要病因为 “湿邪”,湿与其他五邪相合入侵则为五泄,五泄不已则为十五变,“若无湿则终不成疾”。在治疗上他主张正确处理汗、吐、下、渗泄之“通”,与和解、温中、酸涩之“塞”的辨证关系,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篇末有“因作五泄图,摭难素本意,书录于上,刊而行之,诚有望于后之君子,戴人张子和述”。证实此二图及《后论》均为子和所作,《五泄图》又名《内经湿变五泄图》,卷六刘德源案载:“戴人乃出示《内经》湿泄之说”即当指此,可见这三部分独立成书应早于《十形三疗》,为张氏早期作品,其时已有抄本或单行刊本流传。
       《三法六门》与《神效名方》
       《三法六门》为现通行本卷十二,录方171首。刘祁《归潜志》及《金史》特别提及子和著作“有三法六门之目”,殆盖指此。这是张子和为阐发其三邪病机理论及攻邪三法学术观在方剂组构运用方面的体现,属疾病的通治方,当为子和自撰。
       《神效名方》为现通行本卷十五,录方273首。既往的研究者对此卷均不予重视,有人还认为此非子和所撰,乃系后人附入。《医方类聚》以丛书的形式收录时,在附录书目中亦未将此目与《儒门事亲》、《治病百法》等六目并列,反映了辑录者可能也持疑义。但通过《儒门事亲》内部的联系及内证考之,此卷是《儒门事亲》有机部分,应为子和所撰。
       《治病百法》中所列治方,如“卷四•七解利伤寒”所用不卧散、导引取汗法、饮水揉散法,均录于《神效名方》。“风蛀牙痛”巴豆熏疗方,同见于《神效名方• 二牙痛》第五方。《三法六门》中所录方,《神效名方》中亦有同名者,有些方剂甚至是从《神效名方》衍化而来。如卷十二“牛黄白术丸”、“当归散”、“石膏汤”、“青金散”、“拔毒散”、“枯瘤方”与“小黄膏”、“香芎散”等均见于《神效名方》。卷十二“当归散”,原为《神效名方》“治妇人产后虚弱和血通经方”,此方子和曾运用于治疗血崩(见卷六•五十八),被临床验证捷效后,方收入卷十二,命名为“当归散”。《神效名方•十四》“治诸风疥癣及癞方”亦被命名为“浮萍散”录入卷十二“汗剂”。它们的这些内在联系,证明《神效名方》是《儒门事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曾以《张氏经验方》、《世传神效名方》等名目出现,说明此帙方集,主要收录张氏家传方、世传验方、秘方及子和所创专病专治方。它的编撰辑录,当早于《三法六门》。
       《三消论
       《刘河间先生三消论》为通行本卷十三。它的刊刻据锦溪野老跋可知,此文乃河间未刊遗著,为麻知几于刘氏后人处求访而得,并“于卷首增写六位脏象二图” [2]。适逢河间门人穆大黄后人穆子昭,于汴梁求官未果,处境困窘。麻氏遂将此论授之,以刊行求售,暂解困境。锦溪野老有缘“从子昭授得一本”,故知此中始末。其时当在知几受金哀宗特赐“太常寺太祝、权博士,俄迁应奉翰林文字”[5],约值金•正大初,公元1225年前后。子昭初刻本不久即罹于兵火战乱,未广流传。锦溪野老之本也因之亡失,十多年后方从“乡人霍承司君祥处,复见其文,然传写甚误”。锦溪野老再次依仿刊行,跋后纪年为甲辰冬至,当为1244 年末。此时元已灭金,麻氏逝去已12年。除增补的二图明代刊刻时已移至《撮要图》卷中外,还有添注的内容。如“悟大师经验方”,方后注云:“此方令子和辨过,云是重剂可用”,直呼子和之字,非是门人语气,当是麻知几所为。《三消论》能流传至今,实赖麻知几的搜集,锦溪野老的第二次刊刻及并入《儒门事亲》才得以留存。明•李濂《医史》称“《儒门事亲》十四卷”,可见此论在明初并入《儒门事亲》后,才使之成为十五卷的现通行本格局。
       《治法心要》
       《治法心要》一名《扁华生死诀》,即现通行本卷十四。观其内容杂揉,《医方类聚》径将其归附于《杂记九门》,李濂《医史》认为“常仲明又摭其遗,为治法心要”,可以推断,此卷为诸卷已大致成帙后,由常仲明将剩余的一些资料汇集成编。因收入《扁鹊华佗生死诀要》等在前,故名曰《治法心要》。
       《杂记九门》有“令门人栾景先下药,景先初学”之语,从《儒门事亲》诸卷所提示的内证来判断,《治法心要》是子和为栾景先编写的医学启蒙教材的可能性较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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