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上元甲子至本年,下积至本年,看得几甲子数。有零年别取之,不满周纪,看零年也。
今取戊癸年,看计得多少。将甲子数并零年加入,共见数即作十二乘之。每一周甲子计有六戊六癸,故十二乘之。乘了加零者,戊癸谓之率数。
自上元麟德元年,率多少火运,即以戊癸分作两位,谓分阴阳年也。即以戊年中取出天刑运,以同平气,是戊戌、戊辰火,在上太阳寒水天,火运同平气。
次于癸年中取出支符干合,作平气。只取癸巳年,干合支德作平气。即以上位取戊年作七因之,以戊年率数置,看因得多少。戊阳年作七因之。以癸年率置之,看因得多少,癸阴年作二因之。各因了即上下递相乘,先以下乘上,次以上乘下,位进而过身乘之。乘了合其数,即退二位以百作一,名曰退乘,别置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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