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下,恐“马”字脱。)
马嚼人作疮,第一首《外台》作: 马咋及踏人作疮。《证类》引葛氏作:马咬人作疮。驳马,一本作“驭马”。为是。《证类》亦作“驭马”,《集验》作父马。草马。《证类》作"牝马",《集验》作“母马”。
狐尿棘刺刺人,(第九首《外台》上“刺”字无。案:有亦无害。《外台》云:出第八卷中。)
《小品方》,云云。(第十首《外台》引《备急》,云《肘后》《小品》《文仲》同。“此下有鱼骨伤人”七字无,《证类》引葛氏。)
补亡
疗马骨所刺及马血入旧疮中,毒痛欲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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