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
虽有子谷 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尔。
方有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须,乃以意裁之。凡此之类,皆是丸散,丸散竟便依节度用之。汤酒中无等分也。
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药以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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