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系筋病故汇为篇论一首脉证一条方五首)
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 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
〔补注〕 名承筋。在上股起肉处。脚跟上七寸。 之中陷者是。法不可刺。或刺转深。遂伤其经。以致能前而不能却。此仲景自注已详。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其人身体 者。藜芦甘草汤主之。
〔补注〕凡动皆属风。而肿属湿。故肝木主风。血虚则风生。气虚则湿袭。手臂肿且动。知其血不足之养筋。阳亦不能以自固。而身体之 。势不得已矣。岂非有痰气在筋节间乎。夫见于外者。未有不因于内者也。窥仲景有吐之法。惜乎方缺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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