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例第三论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
霖按:此乃王叔和序例中语,不得拉杂谓是仲景之论,脉盛伤寒是矣,然必盛于左部,脉虚身热伤暑是矣,虚大之脉,必盛于右部,且伤寒未有不发热者此序例言其略例耳,不可泥也。
湿 第四论曰:太阳中热者 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
又曰:太阳中 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按:此证一味凉药清内火,辛以散之,酸以收之,三者为妙。汗下俱不可,若加之温针,则速其毙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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