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因为这个病啊本来是应该先发汗的病,而不发汗,而反下之,这就是施治之逆了。如果先发汗呢?治之不为逆。这是一个讲法,还有一个意思,本来先应该发汗,而先下之,这是施治之逆。如果先发汗了,那么发汗之后有可下的证候而下之,治不为逆。这么讲也通的。但是底下这一条啊就不行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那么应该先下的病,而反发其汗,这就是治逆。如果先下之呢,“治不为逆”,这个就不能这么讲了,根据上条说本来应该先下,而反先发汗,这是施治之逆。要是下之后,有发汗的机会再发汗,这是治不为逆,这么讲在理论上是讲得通的,但在实际上没有,没有一个病啊先可以泻下的病,象阳明病了,泻下完了还发汗,没有那个事。所以根据这一条知道上面那一条啊,也不能作那个解释。
本先温之而反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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