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生命活动的开始,起于阴阳两精相合而形成的胚胎c新生命产生之后,就不断生长发育,直至成年。儿童与成人的年龄界限,现代一般按《小儿卫生总微论方》所说:“当以十四以下为小儿治”,将14岁作为儿童年龄的上限。
儿童阶段的不同时期,小儿的形体精神、生长发育\生理病理、养育保健、疾病防治等都有着不同的要求。为了儿科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对儿童阶段再按年龄分为若干时期。
现代一般将小儿按年龄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一、胎儿期
从男女生殖之精相合而受孕,直至分娩断脐,属于胎儿期。胎龄从孕妇末次月经第1天算起为40周,280天,以4周为一个妊娠月,即“怀胎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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