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在简要回顾道地药材形成的基础上,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指出道地药材具有显著的地理标志特征,并且作为传统知识的一部分,地理标志也是法律保护的一个有效途径。该文从不同的视角对川产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和具体建议。
【关键词】 川产道地药材; 地理标志; 法律保护; 对策
道地药材是我国传统医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川产道地药材更是产生于四川省独特地理环境和人文背景下的精品,因其货真质优,市场占有率高,贸易量巨大,在国内外极负盛名,中医界更有“无川药不成方”之说,从近代起就出口境外。 由于道地药材是传统公认的优质中药材,在传统中药贸易中,道地药材的价格通常显著高于普通药材,很显然,道地药材已不仅仅是优质药材的代称,也是一种能够带来显著经济利益的商业标记。
正因为这类来源于特定产地的商品包含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在20世纪90年代,识别特定产地来源的商品标记被称作“地理标志”而被正式纳入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要求WTO各成员国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各成员国也相继制订了相关法律保护地理标志。自地理标志被纳入法律体系之后,民族特产在国际贸易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十分显著。
1 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是保护道地药材的有效途径
我国很早就有关于道地药材的记载,唐朝《新修本草》中说到 “窃以动植形生,因方舛性,春秋节变,感气殊功。离其本土,则质同而效异”[1],充分说明了古人早就认识到,药材的质量好坏与自然生态环境关系极为密切,不同产地的药材疗效迥异。
最初的道地药材之“道”和“地”二字是指行政区划和地域的意思,唐代孙思邈在《千金翼方》中,首先按当时大行政区划的十三个“道”来归纳药材产地,明确指出“用药必依土地”,“其出药土地,凡一百三十三州,合五百一十九种,其余州土者皆有,不堪进御”[2]。在这里,孙氏已经把道地药材的含义作了基本表达,至明汤显祖《牡丹亭》中“好道地药材”,表明道地药材已经演变成为公认的好药材的标准。在本草专著中,“道地药材”的术语首先出现在刘文泰《本草品汇精要》中,在部分药材“地”(即产地)项下专门辟出“道地”,特指优质药材,如川芎“道地:蜀川者为胜” [3]。
地理标志是较晚才确认的一种知识产权,TRIPS协定第22条第1款的解释,是指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或某地方的标志,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
我国的《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还增加了商品特定的质量与商品来源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相关联的内容。
可以看出,道地药材具有显著的地理标志特征,并且作为传统知识的一部分,地理标志通常也被认为是法律保护的一个有效途径[4]。
2 川产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
在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和行政文件及不同的行政部门,这是各WTO成员中比较特殊的。即可以以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方式,也可以取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方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就是说目前国内有两种途径获得地理标志保护。
虽然地理标志保护可以为川产道地药材的在贸易中高溢价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但是目前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根据中国商标网(网址见
http://sbj.saic.gov.cn/sbyw/dlbz.asp内容)公布的“截止2008年7月27日中国已注册地理标志名录”,以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形式取得权利的地理标志一共393件,其中涉及药材的地理标志26件,以浙江省注册量最多,达8件,四川省仅3件,分别为四川省遂宁白芷协会注册的“遂宁川白芷”(第4834771号),三台县花园镇麦冬专业技术协会注册的第3029295号“涪城麦冬”,南江县特产协会注册的第3197889号“南江金银花”,但商品类别为茶叶代用品而非药材。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网址见参
http://kjs.aqsiq.gov.cn/dlbzcpbhwz/index.html公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通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中药材共44个,其中川产道地药材也仅有江油附子(2006年41号),涪城麦冬(2006年73号),川芎(2006年128号),旺苍杜仲(2007年128号)。而四川著名的川贝、川木通、川牛膝、川明参、川射干、川楝子、川乌、干姜、大黄等等,均未见以任何形式的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这种情况与四川这个中药大省是不相称的,对川产道地中药的深入研究,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3 对川产道地药材进行地理标志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3.1 通过法律程序取得地理标志权利,充分发挥其在中药贸易中的作用道地药材经过历史上长期而大量的人文和经济投入,积累了极高的品牌价值,在历史上对中药生产的进步和中药贸易的扩大产生过极大的促进作用。即使在今天,道地药材仍在辨别药材真伪,控制中药质量中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也是中药标准化的重要参考[5]。
但是在现今的社会条件和法律体制下,必须主动将道地药材纳入法律保护体系,通过适当的法律程序,取得地理标志的权利,无论是采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还是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都是必要的。前文所列的获得地理标志保护药材只有“涪城麦冬”同时注册了证明商标和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目前这种多头管理的体制下,这种做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之后,既可以促使地理标志权利人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也可以在道地药材受到侵害的时候运用相关法律得到权利的维护,可以大大促进和保护道地药材的国际国内贸易,使川产道地药材的传统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3.2 充分发挥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创造川产道地药材的多赢局面
3.2.1 加强监督和执法,保证川产道地药材市场有序发展应当鼓励道地药材产区的行业协会积极通过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以及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的核心就是打击假冒和保证药材质量,维护真正的道地药材相关各方的经济利益。
与其他传统的知识产权所不同的是,地理标志的权利人一般是对产品质量有监督能力的机构,使用人则可以是该特定地域内经过登记注册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只有达到地理标志所要求的各项质量指标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
川产道地药材内涵丰富,不仅包含了鲜明的地域特征,还包含了优良的植物品质、成熟的栽培技术、适时采收、加工炮制工艺等要素, 严格执行道地药材的生产规范,监督道地药材的各项指标,才能保证道地药材质量的稳定性,最终维护道地药材声誉和市场占有率,这个任务只能由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来承担。
另一方面,通过行业协会与相关执法部门协调,加强执法,打击假冒劣质商品,维持健康正常的市场秩序,保证正规生产经营者的权益,比单个个人或单位维权更加容易,同时节约人力物力。
3.2.2 加强组织协调,集中优势力量,进一步提高川产道地药材的声誉,创造多赢局面很多川产道地药材的适宜产区常常是跨县,甚至跨地区的,但从川产道地药材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的情况看,申请人多数为县级行业协会,以川芎为例,根据史料记载,现在的都江堰为川芎的道地产区,但邻近的县如彭州、崇州历史上也有栽培[6]。国家质检总局在“2006年第128号关于批准对川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中对川芎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域范围“为四川省都江堰市现辖行政区域”。按照该公告,只有都江堰辖区的川芎才能享有地理标志产品的专用标志,其他适宜产区生产的药材是否就不能算为道地药材呢?
川产道地药材是个大品牌,其品牌价值是靠药材质量和贸易额的支持而逐渐形成的,只有产区各行政管理部门,甚至更高一级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参与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互相合作,避免互相诋毁,互相伤害,才能真正做大品牌,实现多赢。
此外,理顺各方关系,集中力量,统一宣传,用较少的投入,获得良好的营销效果,进一步提高川产道地药材的声誉,巩固和扩大川产道地药材的市场占有率,使地理标志成为道地药材产区药农和经营者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保证。
3.2.3 集中力量加大对川产道地药材的科研投入,整体提升川产道地药材的质量从历史上看,道地药材的道地性是可变迁的。以川芎为例,宋以前称“芎穷”,最早产地为甘肃武功等地,至南北朝陶弘景以历阳(今安徽和县)者为佳,以后“历阳出者多不服用”,到宋代起则“以蜀川者为胜”,川芎道地性的变迁,除地理条件的改变外,栽培技术的改进使药材质量得到改善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药材道地性的变迁始终是围绕药材质量来进行的。
现在川产道地药材也面临质量下降的问题,如植物品种退化,野生种质资源濒于灭绝,农药残留,过度使用化肥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道地药材进行深入系统的科学研究,这个系统工程单靠区域内某个个人或生产企业来投入,都是不现实的,必须政府和行业协会牵头,集中各方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共同投入,成果共享,利益均沾,实现多赢,以保证川产道地药材的质量稳定性。
总之,我们认为充分利用好地理标志这个手段,整合各方力量,加大科研投入和市场营销投入,使川产道地药材在标准化和质量稳定性方面再上台阶,造福海内外患者,同时为四川的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农民增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
【参考文献】 [1]宋·唐慎微.证类本草,卷一[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57:29.
[2]唐·孙思邈.千金翼方,卷一[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55:5.
[3]明·刘文泰.本草品汇精要,卷八[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129.
[4]王笑冰.论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79.
[5]肖小河,金 城,赵中振,等.论中药质量控制与评价模式的创新与发展[J].中国中药杂志,2007,32(14):1378.
[6]万德光,彭 成,赵军宁.四川道地中药材志[M].成都:四川出版集团·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