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录皆二十年来见闻所及,详载字姓,历历可征,间有逸其姓氏者,偶忘之耳。
一浅易之证,寻常治法所能瘳者,概不泛录。
一难辨之证,误药即成危候,而初病乃能洞烛,遽尔霍然,虽若无奇,不可不录,后学苟能留意,庶免以药酿病之辜。
一病有虚实寒热,治分补泻温凉,更有补泻互投之法,寒热并用之宜者,以标本异情,证因错杂也。此录诸案具备,法无偏倚,不愧一代之良工矣。
一六气皆从火化。凡外感之邪,虽伤寒必以顾阴为主,况温热暑燥之病,更多于伤寒,而热之灼阴,尤为势所必然耶!观案中治感多以凉润清解为法,是参天人一致之理以谈医,非泥古耳食之徒所能窥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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