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时,将各药秤足,用有盖釉瓷器盛好,然后取高粱烧酒开化,极力搅匀,至恰好处。何谓恰好?以药停脚后,其上面约二分清酒浮出,是为恰好。然后取小笔杆一枝,蘸起其浮出清酒,在疬之核外离三分处周围点之。每一点,约亦均离三分,切勿一片涂去。如有酒流下,当用纸圈拭净,周围点完,顷刻点干,照其原点痕处再点。连点至六七次,以痛为度。初点二三次,即微作痒,至五六次,即微作痛,如蚁咬焉,并无大痛。
不可并渣点上。如并渣点上,必致破皮,倘破皮,亦无甚妨害,二三日即自平满。
不可错乱点去,须次第照原点之痕处点之,其药味方能直达,而制服其核外之根株,使他潜消,永久不能再发。
首次点后,计首尾足五日,须再依前法点之,使其前次所点之药力,与后次之药力,可以相接,方能奏功。如未消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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