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年六岁以上为小,十六以上为少,三十以上为壮,五十以上为老,其六岁以下经所不载,所以乳下婴儿有病难治者,皆为无所承据也。中古有巫妨者,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相传授,始有小儿方焉。
儿新生出腹,先以指断口中恶血,去之,便洗浴,断齐竟,KT 袍讫,未与朱蜜也,取甘草如手中指一节许,打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如朱蜜法。连吮,计可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吐去胸中恶汁也。吐后消息,计如饥渴,顷复更与之。
若前服及更与并不吐者,但稍与,尽此一合止。得吐恶汁,令儿心神智能无病。都不吐者,是不含恶血者,勿复与之。
小儿初生三日,可与朱蜜方,令儿镇精神魂魄。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