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年逾十八岁尚未初潮,或已行正常月经而又中断三个周期以上者,称为“闭经”。妊娠期、哺乳期暂的停经,少女初潮后偶见停经,经绝期后的绝经,属正常生理现象,不作病论。至于极少数妇女以“并月”、D“居经”、“避年”规律行经,或终身不潮而能受孕的“暗经”,属特殊生理现象,亦不作病论,临床当予鉴别。此外,因先天生殖器发育异常,或后天器质性病变所致之闭经,非药物所能凑效,故不属本节讨论范围。
【病因病机提要】
本病多由饮食劳倦、情志过极、外邪侵袭,正气不足等因素,使经血不足,血海空虚,无余可下,或气滞血瘀,寒凝痰阻,经遂阻隔而致。
一、肝肾不足 禀赋不足,肝肾本虚,精衰血少,血海亏空,无血可下,发为闭经。或房劳多产,大病久病,损及肝肾,肾精肝血匮乏,冲任失于充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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