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庞安常传》、《明史·凌云传》皆载治产妇胎不下,隔腹针儿手而得生。《扬州府志》之记殷矩,《嘉兴府志》之记孙浦,则产妇皆已死,见其血而令启棺,隔腹针之而复生,此于情理未合,不足深信。
《曲礼》云:医不三世,不服其药。郑氏注云:慎物齐也。孔氏疏云:凡人病疾,盖以筋血不调,故服药以治之,其药不慎于物,必无其征,故宜戒之。择其父子相承至三世也,是慎物调齐也。又说云:三世者,一曰《黄帝针灸》,二曰《神农本草》,三曰《素女脉诀》。
又云:《夫子脉诀》。若不习此三世之书,不得服食其药。然郑云慎物齐也,则非为《本草》、《针灸》、《脉诀》,于理不当,其义非也。按:此则所谓三世者,注疏因主父子相承之说也,近世有专主通于三世之书,而以三世相承为俗解之误,殆未读注疏耳,且经书文义虽古,而辞无不达,既谓通于三世之书,何以不明言之,而日医不三世?故作此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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