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一时狂吐血者,未有不本之火者也。然血已吐出如倾盆,则火必变为虚火矣。实火可泻,而虚火断不可泻,况血已吐出,无血养身,而又用泻火之药,以重伤其胃气,毋论血不能骤生,而气亦不能遽转,往往有至气脱而死者。治法不可止血,而当活血,尤不可活血,而急当固气。盖气固则已失之血可以渐生,未失之血可以再旺耳。方用固气生血汤:
黄 (一两) 当归(五钱) 荆芥(炒黑,二钱) 水煎服。一剂血止,再剂气旺,四剂血各归经,不致再吐矣。
此方即补血汤之变,全在荆芥引血归于气分之中,引气生于血分之内,气血之阴阳既交,则水火之阴阳自济,断不至脏腑经络再有拂逆,使血冲击而再呕也。盖有形之血不能速生,无形之气所宜急固,吐血不治血而治气,前人已有言之者,余不必再论也。大约此方,治初起呕狂血者,若吐血既久,尚宜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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