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外邪已趋少阳,未离阳明,谓之少阳阳明,列于此篇。
凡属正阳阳明之证,病已入于胃腑,故下之则愈。其有胃不实,而下证不具者,病仍在经。在经之邪不解,必随经而传少阳,口苦、咽干,目眩、耳聋,胸胁满痛之证,必兼见一二,故谓之少阳阳明,其实乃是阳明少阳也。
少阳主半表半里,阳明证中才兼少阳,即表里皆不可攻,故例中止用和法。
少阳阳明合病,另有专条,附三阳经后。
①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小柴胡汤主之。[原文]
潮热本阳明胃实之候,苦大便溏,小便自可,则胃全不实,更加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