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痛条例
脚痛初起,无非湿滞,治宜分利为主。
凡脚膝中湿,或腰腿酸痛而兼肿者,宜除湿为主。
寒湿外侵,致成脚痛者,其症疼痛拘挛,身恶寒,脉弦细,治宜温经除湿为主。古人治此之法,大抵热药多,寒药少,每用麻黄、川乌、桂、附、干姜之类。《内经》曰:湿淫于内,治以苦热。正以乌、附、麻黄,走而不守,故能通行经络,姜、桂辛热,故能助阳退阴,病无不愈。
——外感寒湿,流注于足,致成脚气,痛不可忍者,宜鸡鸣散。
——寒湿内侵,阳虚阴盛,经络之气不行,致成肿痛,用独活汤,或用六物附子汤。(方载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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