琇按:凡胎堕皆由三阴虚而内热,石山水涸禾枯土削木倒之喻,诚为至当。学者宜恪遵之。立斋两案乃既堕后之法,与安胎不同,分别观之可也。
丹溪治一妇有胎,至三个月之左右即堕,其脉左大无力,重取则涩,乃血少也。以其妙年。只补中气,使血自荣。时正初夏,浓煎白术汽调黄芩末一钱,服之至三四两,得保全而生。
一妇年三十余,或经住,或成形未具,其胎必堕。察其性急多怒,色黑气实,此相火太盛,不能生气化胎,反食气伤精故也。(亦壮火食气之理。)因令住经第二月,用黄芩、白术、当归、甘草,服至三月尽止药,后生一子。
一妇经住三月后,尺脉或涩,或微弱,其妇却无病。知是子宫真气不全,故阳不施,阴不化。精血虽凝,终不成形,至产血块,或产血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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