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时复症,岁岁至期来。将谓无深患,终乎是祸胎。有经名手愈,过后犹未治。与夫目素瘥,见人辄波累,莫咎医留难,病根 未去。
此盖目病不治,挨忍而愈。或治不得当,欲戒有犯,触其脉络,遂致深入,又不治之,令邪正击搏,不得发散。乃年之月、月之日,如花如潮,至期而发,过期而又愈。久而久之。及激发者,然后始有症。不治不得,未发问其所发,因何病本;既发验其形色部分,在何脏腑,对症主治,终有不复之时。断不可拘于运气、月令,概以及时之剂投之,恐未中病先已中药矣。
有目经上工治愈,迟则二三年、速则八九月,再过则一月数作,谓时复亦通。此病根未除,遽然谢医停药,或久耐禁束,一时霍然,乃游衍风霜,放恣嗜欲,此从彼召,气血遂因而留注,病走熟路,决从原经络而发。世人多咎人留酒碗,非也。临斯症,更当相机投药,万莫被前医某方,印定心眼。所谓薪尽火传,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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