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在中医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生理学上的现象之一,而且也是病理学上的发病机理之一,同时又是辨证施治规律中的主要内容。因此,历代医家就把“火”作为医学上的重要理论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如《内经》以“少火”、“壮火”及“君火”、“相火”等来解释生理现象和病理机转。刘完素则以火立论,认为“六气皆从火化”,而倡用“寒凉”治火。至于朱丹溪的“滋阴降火”,李东垣的“升阳散火”,张景岳的“引火”、“益火”,则是对火的论治提出不同立法。
赵养葵则纯以“命门之火”为辨证施治规律而著书。可见“火”在中医学上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兹就“火”的涵义以及在生理、病理、辨证、治法的应用,作一初步探讨。
(一)火的涵义《素问·五常政大论》说:“火曰升明。”又说:“升明之纪……其气高,其性速,其用燔灼。”说明了火的特性有三:一为气高,即火气炎上;一为性速,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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