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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膳正要
卷第二   食物利害
元 · 忽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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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食物有利害者,可知而避之。
       面有?气,不可食。生料色臭,不可食。浆老而饭馊,不可食。煮肉不变色,不可食。
       诸肉非宰杀者,勿食。诸肉臭败者,不可食。诸脑,不可食。凡祭肉自动者,不可食。
       猪羊疫死者,不可食。曝肉不干者,不可食。马肝、牛肝,皆不可食。兔合眼,不可食。烧肉,不可用桑柴火。獐、鹿、麋,四月至七月勿食。二月内,勿食兔肉。诸肉脯,忌米中贮之,有毒。鱼馁者,不可食。羊肝有孔者,不可食。诸鸟自闭口者,勿食。蟹八月后可食,余月勿食。虾不可多食,无须及腹下丹,煮之白者,皆不可食。腊月脯腊之属,或经雨漏所渍、虫鼠啮残者,勿食。海味糟藏之属,或经湿热变损,日月过久者,勿食。六月、七月,勿食雁。鲤鱼头,不可食,毒在脑中。诸肝青者,不可食。五月勿食鹿,伤神。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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