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剂是中医临床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是在辨证、立法的基础上选药配伍而成的。只有首先理解方剂与治法的关系,才能正确地遣药组方或运用成方。
从中医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来看,治法是在长期临床积累了方药运用经验的基础上,在对人体生理病理认识的不断丰富、完善过程中,逐步总结而成,是后于方药形成的一种理论。但当治法已由经验上升为理论之后,就成为遣药组方和运用成方的指导原则。例如,一个感冒病人,经过四诊合参,审证求因,确定其为风寒所致的表寒证后,根据表证当用汗法、治寒当以温法的治疗大法,决定用辛温解表法治疗,选用相应的有效成方加减,或自行选药组成辛温解表剂,如法煎服,以使汗出表解,邪去人安。否则,辨证与治法不符,组方与治法脱节,必然治疗无效,甚至使病情恶化。由此可见,在临床辨证论治的过程中,辨证的目的在于确定病机,论治的关键在于确立治法,治法是针对病机产生,而方剂必须相应地体现治法。治法是指导遣药组方的原则,方剂是体现和完成治法的主要手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