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理血药为主组成,具有活血祛瘀或止血作用,治疗血瘀或出血病证的方剂,统称理血剂。
血是营养人体的重要物质。在正常情况下,周流不息地循行于脉中,灌溉五脏六腑,濡养四肢百骸,故《灵枢·营卫生会第十八》说:“以奉生身,莫贵于此”;《难经·二十二难》说:“血主濡之。”一旦某种原因致使血行不畅;或血不循经,离经妄行;或亏损不足,均可造成血瘀或出血或血虚之证。血瘀治宜活血祛瘀,出血宜以止血为主,血虚应当补血,而补血剂已在补益剂中叙述。因此,本章方剂根据治法不同,分为活血祛瘀与止血两类。
使用理血剂时,首先必须辨清造成瘀血或出血的原因,分清标本缓急,做到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或标本兼顾。同时应该注意,逐瘀过猛或是久用逐瘀,均易耗血伤正,在使用活血祛瘀剂时,常辅以养血益气之品,使祛瘀而不伤正;且峻猛逐瘀,只能暂用,不可久服,中病即止,勿使过之。止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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