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朝在其政权建设中,比较注意从其他诸侯国和前代医疗史事中吸取经验教训,形成一套医事制度。虽然秦王朝历史不长,但影响深远。
一、秦代的医事制度
在秦朝的国家机构中,少府为九卿之一,在少府下设六丞,《通典·职官七》:“秦有太医令丞,亦主医药,属少府。秦始皇上朝,常有“侍医”捧药囊随行,奉侍于帝侧,以备急需。太医不但负责中央官员的疾病诊治,而且掌管地方郡县的医疗事宜。当时各地都设有医长,对太常、太医丞负责。药府中的药长主持药物之事,设有药藏府储存药物。
二、两汉医事制度
汉代的医官中职位最高者为太医令丞,隶属关系上分为两个系统: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