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医的设立
《太平御览》载晋朝刘德“官至太医校尉”,《资治通鉴·晋纪》中记有武帝时程据为太医司马,又《晋书·刘曜传》所载刘曜被擒,石勒“使金疮医李永疗之”之事。可见公元五至六世纪时,朝廷已有专职治疗战伤的医生——金疮医。
北魏延昌元年(512年),“肆州地震陷裂,死伤甚多”,世宗下诏说:“亡者不可复追,主病之徒,宜加疗救,可遣太医、折伤医,并给所须之药就治”(《魏书·过宗纪》)。以上太医校尉、太医司马、金疮医和折伤医,可能都是当时的军医。
两晋南北朝时,帝王及将帅出征,也多派遣太医,或有侍医跟随。
二、士卒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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