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医学归属礼部,其组织机构和职官设置,大体沿袭宋元旧制而有所损益,各个时期医事制度也有所变化。
一、中央的医药机构
(一)太医院的设置
朱元璋自称吴王之初(1364),即仿元制设置全国性的医药行政管理机构——医学提举司。司中设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医学教授、学正、官医和提领。吴三年(1366年),改医学提举为太医监,设少监(正四品)、监远(从五品)。洪武元年(1368),仍设太医院,职官设置亦无大的变动。当时无御医一职,洪武六年(1373)始设御医。
(二)南北两京太医院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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