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事制度
(一)宫廷的医事制度与医政设施
1、医疗机构辽采取“官分南北”二元制度。北面官:设太医局,由局使,副局使及都林牙(林牙意为翰林学士)总领医政事务。南面官:设翰林院,有提举翰林医官、翰林医官,掌供奉医药及承诏治辽众疾。医官的编制及品佚空载不详。
金代设置太医院,属宣徽院。太医院的名称始于金代。置提点、院使、副使、判官,掌管医药,领导太医院工作。又设管勾、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寺职,还设有太医教官。太医的品秩凡25阶。
王室的医官:太后两宫,设有医令、医丞,皇后位下设有掌馔、奉馔各1员,掌饮食汤药酒醴蔬果事宜。医官由尚药局、太医院太医兼任,东宫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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