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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金陵本)
《本草纲目》凡例
明 · 李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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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一、《神农本草》三卷,三百六十种,分上、中、下三品。梁陶弘景增药一倍,随品附入。唐、宋重修,各有增附,或并或退,品目虽存,旧额淆混,义意俱失。今通列一十六部为纲,六十类为目,各以类从。三品书名,俱注各药之下,一览可知,免寻索也。
       二、旧本玉、石、水、土混同,诸虫、鳞、介不别,或虫入木部,或木入草部。今各列为部,首以水、火,次之以土,水、火为万物之先,土为万物母也。次之以金、石,从土也。次之以草、谷、菜、果、木,从微至巨也。次之以服、器,从草、木也。次之以虫、鳞、介、禽、兽,终之以人,从贱至贵也。
       三、药有数名,今古不同。但标正名为纲,余皆附于释名之下,正始也。仍注各本草名目,纪原也。
       四、唐、宋增入药品,或一物再出、三出,或二物、三物混注,今俱考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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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目录

简介
《本草纲目》原序
《本草纲目》疏
《本草纲目》凡例
第一卷 序例上
第二卷 序例下
第三卷 百病主治药(一)
第四卷 百病主治药(二)
第五卷 水部
第六卷 火部
第七卷 土部
第八卷 金石部
第九卷 石部(一)
第十卷 石部(二)
第十一卷 石部(三)
第十二卷 草部(一)
第十三卷 草部(二)
第十四卷 草部(三)
第十五卷 草部(四)
第十六卷 草部(五)
第十七卷 草部(六)
第十八卷 草部(七)
第十九卷 草部(八)
第二十卷 草部(九)
第二十一卷 草部(十)
第二十二卷 谷部(一)
第二十三卷 谷部(二)
第二十四卷 谷部(三)
第二十五卷 谷部(四)
第二十六卷 菜部(一)
第二十七卷 菜部(二)
第二十八卷 菜部(三)
第二十九卷 果部(一)
第三十卷 果部(二)
第三十一卷 果部(三)
第三十二卷 果部(四)
第三十三卷 果部(五)
第三十四卷 木部(一)
第三十五卷 木部(二)
第三十六卷 木部(三)
第三十七卷 木部(四)
第三十八卷 服器部
第三十九卷 虫部(一)
第四十卷 虫部(二)
第四十一卷 虫部(三)
第四十二卷 虫部(四)
第四十三卷 鳞部(一)
第四十四卷 鳞部(二)
第四十五卷 介部(一)
第四十六卷 介部(二)
第四十七卷 禽部(一)
第四十八卷 禽部(二)
第四十九卷 禽部(三)
第五十卷 兽部(一)
第五十一卷 兽部(二)
第五十二卷 人部
附 本草纲目别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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