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德按:遗,留也,余也。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帝曰:善治遗奈何?岐伯曰:视其虚实,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薛氏注:病虽衰而余热未除,尚有所藏,因而强食,则病气与食气相并两热合邪以致留流不解,故名曰遗。食滞于中者,病之实;脾弱不能运者,病之虚。实则泻,虚则补,虚实勿失,则逆从可调,病必已矣。
帝曰: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薛氏注:复者,病复作;遗则延久也。凡病后脾胃气虚,未能消化饮食,故于肉食之类,皆当从缓,若犯食复,为害非浅。其有挟虚内馁者,又不可过于禁制,所以贵得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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