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曰:心为言,肝为语,其经属于手少阴、足厥阴,其气上通于舌。舌者,声之机。若禀受之初,母怀惊怖,则子之心火不足而肝木弱,令机关不利,气不宣扬而语迟期者,有经数岁月而不能言者。
鸡头丸方 治小儿诸病后,六、七岁不能语。
雄鸡头(烧炙)一枚 鸣蝉(去翅足,炒)三枚 甘草(炙)半两 麦门冬一两半 大黄(炒)一两半 当归三分 黄芪三分 川芎三分 远志(去心)半两 木通半两 人参一两
为末,炼蜜丸如绿豆大。每服以粥饮送下五七丸,量儿大小加减,不计时候。
菖蒲丸方 治小儿五、六岁不语。
菖蒲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