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论
丹溪云:恶热非热,明是虚证。经曰:阴虚则外热,阳在外为阴之卫,阴在内为阳之守,精神外驰,嗜欲无节,阴气耗散,阳无所附,遂致浮散于肌表之间而恶热也,当作阴虚治之。
热不得寒,是无水也。经曰: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由乎真水之不足也。王注云:取之阴,所以益肾水之不足,而使其制夫心火之有余也。经曰:壮水之主以镇阳光是也。
医案
治一人,足常热,冬不用绵,自夸质壮。予知其足三阴之虚,教其早断欲事,以补养阴血。不听,患痿而死。
东垣治一人,目赤,烦渴引饮。脉七八至,按之则散者,此无根之脉。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