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溪在《格致余论》中有两大名论,除了上述“阳有余阴不足论”外,就是“相火论”,它是丹溪学说中的主旨理论之一,对后世影响较为深远。
丹溪的相火论,就其内容来看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正常的阳气之动,所谓“天主生物,故恒于动,人有此生,亦恒于动,其所以恒于动,皆相火之为也”。而且这种阳气之动———相火,对自然界,对人类均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所谓“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这种相火,丹溪是从理学太极动静立论的。天人感应,在于天,泛指生阳之气,或六气之火,在于人,含有“生气之原”的意思,是脏腑之本,经脉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另一是指五志妄动,成为邪火,即思想为物欲所感,五志化火。丹溪指出:“火起于妄,变化莫测,无时不有,煎熬真阴,阴虚则病,阴绝则死。”这种相火,是阴虚火旺的邪火———“元气之贼”,即后世所谓“龙雷之火”。
一词二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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